2004—2006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源招标开发项目成果验收办法
为保证此次招标开发的教育资源产品质量,科学规范地做好本次招标开发的教育资源产品验收工作。依据招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此次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 验收工作原则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源招标开发项目2004—2006年度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工作过程严谨、规范。
(三)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杜绝商业贿赂。
二、 验收工作程序
验收工作分为技术性验收和内容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技术性验收是对开发单位提交的产品数量、呈现方式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内容验收是对开发单位提交的产品进行整体验收。
验收的工作程序是:
(一)开发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包括:
1.按标书要求提交验收申请书和与验收申请书内容相一
致的全部产品及清单。
2.提供开发脚本,原代码等相关技术文件。
3. 产品测试报告。
4. 产品监理报告。
5. 项目开发总结报告。
6. 标书中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
7.能够体现开发工作特点的照片等资料。
产品开发单位须在开发方案约定的时间向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提交验收申请。
(二)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委托相关单位对开发单位提交的产品进行技术性验收。
技术性验收通过的,提交评审验收专家组进行内容验
收。技术性验收未通过的,给出修改后复审结论,直接退开发单位修改。
(三)评审验收专家组对开发单位提交的产品进行内容验收。
内容验收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开发单位汇报资源开发的执行情况,展示产品;
2.相关监理专家说明产品监理过程,并提交产品监理报告;
3.听取技术验收情况,审阅技术性验收结果报告;
4.专家对开发单位进行质询;
5.审看送审产品;
6.专家审阅相关文档;
7.评审验收组讨论;
8.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和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和修改后复审。验收结论为修改后复审的,须经修改后再次验收。同一产品第二次复审后再次提交验收时,由开发单位交纳验收费用。
内容验收工作结束,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提出产品最终验收建议,报请基础教育司审批,验收产品审批通过,送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三、 验收内容
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标准依据商务合同以及开发方案的内容制定。
技术性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1)产品的数量和媒体呈现方式是否符合商务合同的规
定;
(2)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
术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内容验收主要内容是:
1.产品是否严格按照开发方案组织生产的;
2.产品内容有无政治性错误、有无违犯法律法规、违
背公民道德以及民族习俗的;
3.产品内容有无明显的科学性错误、是否符合新课程改
革精神和教育教学规律;
4.产品内容能否适用于课堂教学、能否有效支持农村
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专业发展;
5.产品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否生动活泼、有无创新性。
四、 组织管理
(一)验收工作在基础教育司指导下,由教育部教育政府采购中心授权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组织实施。接受教育部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产品开发单位应按商务合同要求,按期提交产品,经监理专家认可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验收申请。
(三)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支持、文件归档工作,并负责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提交验收工作报告。为保障评审验收工作有序进行,需建立开发项目文档,将每种产品的商务合同、开发方案、监理报告、验收报告以及生产过程的工作备忘录等分别建档立案。
五、 验收时间及付款方式
(一)计划在2008年6月、9月和12月各组织一次集中验收。各中标开发单位应尽可能在2008年6月前做出涵盖单册教材内容的产品提交验收。
(二)全部产品采取后付款方式。开发单位可分段送验,产品可按段验收,按段付款。送验时间一般应以开发方案所计划的时间为依据。
(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迟验收。未经批准延迟验收的产品应在规定接受验收申请截止日前提交验收产品。
(四)送验产品数量与开发方案所计划开发产品数量略有差异时,经专家鉴定性价比高,可按合同规定付款;数量差异明显,性价比不高,但仍可适用的产品,采取议价方式,以低于合同价格付款;经两次以上复审仍然达不到验收要求,且可以预计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合格产品者,可以拒绝付款,终止委托开发商务合同。
本办法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