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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函件
 
2006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教学光盘招标采购初审办法

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受“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承担2006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教学光盘招标采购初审的组织工作。为保证初审工作公平、公正和严谨有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初审的目的

规范管理进入中小学校的教学光盘产品;保证国家采购的教学光盘产品内容体现国家意志,适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学活动;防止质量低劣、内容陈旧的教学光盘在农村中小学校使用,保护农村中小学校应用优质教学光盘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中小学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二、初审范围

此次审查对象为:拟参加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招标采购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提供的教学光盘,其媒体形式包括:视频光盘(VCD)、数字化多用途光盘(DVD)。其内容类别包括:课程教学类、教学素材类和专题教育类。

三、初审的原则和标准

初审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教学光盘采购资格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教育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2006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学光盘采购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实施。

审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过程要求严谨、规范。

初审严格依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初审内容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报送的教学光盘进行审查,以《资格预审文件》中第四章“光盘要求与规格”为审查标准。

四、审查环境

审查环境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DVD播放机和电视机。

五、初审工作程序

初审工作程序分为产品受理、技术审查、专家审查、专家审核、结果处理五个阶段。具体实施步骤为:

第一步 产品受理

根据教学光盘采购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4月10日——29日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报送的教学光盘产品进行受理。

受理单位: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评价处。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912或1313房间。

联系人:轩兴平、曾杰

电话:66490981 66490982(传真)

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报送两套产品的同时,将《资格预审文件》附件中的相关表格填写完全,以一份加盖企业印章的纸质文档和一份电子文档形式与光盘一起提交。

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工作人员对照产品和表格逐一查收,并开具资格预审申请人产品收条。

第二步 技术审查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对报送的教学光盘产品进行排查,以下情况为技术审查不通过:

1.类型和格式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

2.光盘不能正常播放的;

3.图像模糊,声音听不清,背景声音嘈杂的。

技术审查通过的教学光盘方可进入专家审查阶段。

第三步 专家审查

(一)组织专家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报送的教学光盘进行审查。审查按照小学、初中或学科及类别分组进行专家审查。每个审查小组由两位以上专家组成。

(二)审查专家依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选题定位和内容质量要求”对教学光盘进行逐一审查,每盘光盘须由两名专家审看;审查专家审看后,讨论确定每套光盘是否合格,并给出书面意见。如遇审查专家不能形成共识的内容,由小组提请学科组长会议讨论确定;如在学科组长会议上不能形成共识,提请专家组长确定,在特殊情况下,专家组长会议有权咨询有关方面专家意见,专家组长会议应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出专家组最终建议。光盘内容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之一的不予通过,不列入建议通过目录:

1.光盘内容与课程标准的要求相违背。

2.有政治错误和不健康内容。

3.存在明显的科学性错误。

4.光盘内容不属于此次初审的类别范围。

5.错、漏字词较多,制作粗糙。

6.发音不规范。

(三)小组审查结果应报学科组长和专家组长审核后形成建议目录。进入该目录的光盘方可进入审核阶段。

第四步 专家审核

(一)组成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小组由各学科组长组成。

(二)审核小组对经专家审查后的教学光盘产品逐一表决通过,对分歧较大的教学光盘产品复议后表决。

(三)审核小组审核后形成建议招标采购的教学光盘目录。

第五步 结果处理

(一)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负责将初审结果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向资格预审申请人通报初审结果,为通过初审的教学光盘开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同时,将初审结果送教育部教育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六、组织管理

(一)初审工作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进行,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负责具体执行。接受教育部监察局全程监督指导。

(二)建立由相关学科专家、中小学教学研究人员、教育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审查专家按实际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

(三)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负责初审过程的组织和专家服务、技术支持、文件归档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与审查专家的工作,不得流露任何影响审查结论的倾向性意见;对工作过程中专家的意见和需要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七、初审工作日程

(一)4月10日—29日。教学光盘受理。

(二)5月10日—25日,集中审查。

(三)5月26日向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通过初审的教学光盘目录,经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通知资格预审申请人,发放初审意见和证书。

 

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

2006年4月24日